查看完整版本: [公告]深圳电脑维修网QQ群管理办法(修订)

Admin 2006-2-24 10:10

[公告]深圳电脑维修网QQ群管理办法(修订)

[B][ALIGN=CENTER]序言[/ALIGN][/B]

  深圳电脑维修网QQ群从成立之初到现今,已发展到15个QQ群,群内网友已经达到千余人,并且有不断扩大规模的趋势。深维网QQ群网友大多来自全国各地的电脑技术发烧友,初学者和IT业内商家企业内人士。为发挥QQ群的作用,深维网QQ群今后的发展方面将继续侧重技术交流,同时,感情联络也仍是QQ群聊天的主要内容之一。

  本办法以约定的形式确认了深圳电脑维修网QQ群内网友一直努力取得的成果,规定了本网QQ群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, 是本网QQ群的根本法, 具有最高的约束效力。一切加入本网QQ群的网友都必须以本办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,并且负有维护本办法的尊严、保证本办法的实施。


[B]第一章  总纲[/B]

第一条  本网QQ群的根本制度为协商制,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。

第二条 经本网站官方公布采用的QQ群为合法QQ群,严禁不经许可以本网站名义设置QQ群。

第三条 采用QQ群从属QQ号必须有密码保护,确保QQ号码安全避免因QQ号被盗而影响群友。

第四条  本网QQ群的一切权力属于群内网友。

第五条  凡加入本网QQ群的网友都应受本办法约束。

第六条  凡退出本网QQ群的网友将不受本办法约束。



[B]第二章  群内组织[/B]


第一条  本网QQ群最高管理层为QQ群管理委员会(委员有站长,网站管理团队成员,网站认证会员及其他积极热心会员),主要由管理员、副管理员、股东组成。本群一切重大决策(包括群改名等)均应有管理委员会一致通过。

第二条  每个QQ群设一名管理员,属于群的建立者。管理员有权指派两人为副管理员,有权将违反本办法的群友踢出群,有权加入符合加群规则的网友;有权发布、修改群内公告。管理员有义务促进本群的发展、参与群内日常管理事务、解答群内网友关于群聊的问题、维护本群的健康良性发展;不得因私愤踢群内网友,不得剥夺群内网友的一切基本权利。

第三条  每个QQ群设副管理员两名、股东一名,副管理员与股东享有同样的权力。有权将违反本办法的群友踢出群,有权加入符合加群规则的网友。有权发布、修改群内公告;有义务促进本群的发展、参与群内日常管理事务、解答群内网友关于群聊的问题、维护本群的健康良性发展;不得因私愤踢群内网友,不得剥夺群内网友的一切基本权利。



[B]第三章  群友的基本义务和权利[/B]


第一条  群内网友有聊天的权利,群内任何人均有权利参与群聊,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聊天,但需遵守群的宗旨,规范群的讨论内容。

第二条  群内网友有参与本群组织的活动的权利。

第三条  群内网友有要求本群管理员(或副管理员)在群公告内帮助发布公告的权利。

第四条  群内网友有退出本群的权利。

第五条  群内网友有参与决定本群一切决策的权利。

第六条  群内网友有向本群管理员(或副管)举报违反本办法网友(包括管理员),并要求踢出该网友的权利。

第七条  群内网友有询问关于群聊问题的权利。

第八条  群内网友被踢出群后,有再加一次,要求申诉并要求踢出者予以解释踢人原因的权利。

第九条  群内网友有权要求管理员(或相片上传者)不在群相册内发布自己个人照片的权利,同时,如果已发布,网友有权要求管理员(或相片上传者)删除此照片的权利。

第十条  群内网友有要求管理员开设群中群的权利。

第十一条  群内网友有在群BBS上发布文章、在群相册上发布相片的权利。

第十二条  群内网友有权享有群共享的资源(包括上传和下载群共享中的内容)。

第十三条  本群内一切网友都有在本群帐户上投入Q币,当群股东的权利。

第十四条  群内网友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管理员(或副管理员)进行弹劾。

第十五条  群内网友有维护本群繁荣兴旺的义务,包括参与聊天,参加活动等。

第十六条  群内网友应该维护本群的健康发展,不得谈论政治话题;不得谈论淫秽话题。网友之间请勿谩骂吵架。

第十七条  群内网友有不影响他人聊天的义务,原则上本群不得发超过一个聊天屏幕的图片(大小大概400*400像素),太私人的话题请私聊。

第十八条  群内网友有改名告知的义务,群内网友如需改名(包括群名片),请予本群BBS上发布改名公告或要求管理员(或副管理员)在公告上公示。

第十九条  群内网友有维护本群隐私的义务,群内聊天内容请勿外传,发布于群相册中的照片不得在群以外传阅,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。

第二十条  群聊内不得散布未经证实的消息,不得对群内网友进行人身攻击,不得公布群内网友的一切隐私(包括姓名、年龄、工作单位、电话等)。

第二十一条  参与本群一切活动的网友有遵守《活动规则》的义务。



[B]第四章  加群规则[/B]


第一条  凡加入本群的网友需先做自我介绍,群内网友介绍加入的可以由介绍人介绍,介绍内容以不涉及加入者个人不愿公布的内容为限。

第三条  本群原则上只允许深圳电脑维修网注册网友加入。



[B]第五章  处罚规则[/B]


第一条  在群聊内大谈淫秽内容的网友,一经发现,立即踢出本群,并且永不再加入。

第二条  在群聊内屡发大图,影响网友聊天的,经两次警告无效的,将踢出本群。

第三条  在群聊时谩骂,脏话粗话连篇的,与群内网友吵架的,经两次劝阻无效的,将踢出本群。

第四条  凡向外公布本群隐私(包括聊天内容、相片等),造成影响的,将踢出本群,后果严重的,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第五条  连续一个月未在群内发言的,将视此QQ为无人状态,为保证群内成员资源,将踢出该QQ。

第六条  在群内谈太私人化的话题,经两次劝阻无效的,将踢出本群。

第七条  在群内飞扬跋扈、无视其它群友合法权益(如因私怨随意踢人)的管理员、副管理员、股东,将撤消其职务。

第八条  连续两次违反《活动规则》的网友,将被视为本群不受欢迎网友,踢出本群。




[B]附件  《活动规则》[/B]


第一条  本规则所称活动为本网QQ群内网友组织的一切活动,包括FB、公益活动、聚会等。

第二条  本群内网友组织的活动欢迎一切喜欢活动的朋友参加(包括网友带来的朋友)。

第三条  活动的最高领导为活动的组织者,一切有关于活动的内容,均应遵从组织者安排。

第四条  参加活动的网友均需报名确认,报名方式请按组织者提供的方式进行。

第五条  参加活动的网友请遵守时间,勿迟到。

第六条  报名的网友,请准时参,勿随意不来,如确系特殊情况,应提早通知。

第七条  未报名的网友,原则上不欢迎参加活动。

第八条  未按组织者安排的活动参与者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负。

第九条  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将在群内予以公示。

飞草 2006-2-24 10:55

Re:[公告]深圳电脑维修网QQ群管理办法(修订)

已经详细翻阅!

caoyong 2006-2-27 09:58

re:己详细阅读之,针对目前情况,看来只能是试...

己详细阅读之,针对目前情况,看来只能是试行阶段,不过对仁兄能有心制作如此一份规范,值得佩服之,此乃国家法律之根本也,文采不简单,握手之.

wnyon 2006-4-20 21:44

re:我都读了

我都读了

pcer 2006-6-12 23:38

re:我是搞电脑维修的,想交流学习,加我进群好...

我是搞电脑维修的,想交流学习,加我进群好吗?

那就这样吧 2006-6-15 23:54

re:请问QQ群号码是多少

请问QQ群号码是多少

一把螺丝刀 2006-6-15 23:57

re:2号QQ群号码:5195839(硬件专题...

2号QQ群号码:5195839(硬件专题技术交流群)
    创建人:天剑(深圳电脑维修网站长)
    入群者权限(无需验证身份):任何人都可自由加入

    3号QQ群号码:5195839(软件专题技术交流群)
    创建人:天剑(深圳电脑维修网站长)
    入群者权限(无需验证身份):任何人都可自由加入

    4号QQ群号码:5195839(DIY专题交流群)
    创建人:天剑(深圳电脑维修网站长)
    入群者权限(无需验证身份):任何人都可自由加入

    5号QQ群号码:6663118("网络技术"交流群)
    创建人:忘尘雨(深圳电脑维修网论坛"网络专题"版主)
    入群者权限(无需验证身份):任何人都可自由加入

    6号QQ群号码:10839281("动漫贴图"交流群)
    创建人:水琉璃(深圳电脑维修网论坛"动漫贴图"版主)
    入群者权限(无需验证身份):任何人都可自由加入

   
    8号QQ群号码:5714594("黑客技术"交流群)
    创建人:逆水的鱼(深圳电脑维修网论坛总版主)
    入群者权限(无需验证身份):任何人都可自由加入
   
手机维修版的群也开通了!欢迎大家的加人
群号:17662881

那就这样吧 2006-6-17 22:54

re:为什么加入不了,要怎么才能加入

为什么加入不了,要怎么才能加入

柒柒 2006-6-22 23:00

re:我是2号群的

我是2号群的

曾小凡 2006-8-7 09:22

re:我加了.相见恨晚.

我加了.

相见恨晚.

囿種愛J緈諨 2006-8-29 10:09

re:支持

支持

囿種愛J緈諨 2006-8-29 10:14

re:怎么加了没人理睬?

怎么加了没人理睬?

看海 2006-9-11 17:39

re:你好,可以了吗?

你好,可以了吗?

good 2006-9-11 20:28

re:加的时候请注明注册ID在群内称呼...

加的时候请注明注册ID

在群内称呼改为注册ID

于儿二 2011-7-17 16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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